產品知識

電動滑板車相關法規

想要輕鬆代步又環保,電動滑板車是您的最佳選擇!
但您知道如何正確、安全地使用它嗎?
電動滑板車(電動 scooter / e-scooter) 在台灣 屬於「個人行動器具」,根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 69 條 的修正,這類器具被定位為「慢車」的一種。

根據現行規定:

電動滑板車 未經地方政府指定合法路段前,原則上不允許上公眾道路騎乘與行駛。
在沒有合法路段的地方,在道路騎乘會按照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 69 條第 5 項處以 新台幣 1,200 至 3,600 元罰鍰。
 
哪些地方可以合法使用?
私人場地:如工廠、私有校園、園區內,若屬私人範圍可合法騎乘。
 
部分校園或指定空間:部分大學或管理單位對電動滑板車開放有限度使用,但不代表對所有道路或人行道開放。

目前台灣電動滑板車法規狀態

項目 法規狀態
法律上路允許 ❌ 目前原則禁止在道路上行駛
可騎乘區域 ✅ 私人場地或特定空間
地方政府公告道路使用 局部試行或規範中
罰鍰 1,200 ~ 3,600 元罰鍰(違規上路)